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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3]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2021年推荐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文件及《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精神,为确保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推免生的选拔质量,根据电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办法。

一、推荐选拔原则

1、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下简称电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在学校推免工作办法的基础上制定电院的推荐办法,同时对电院学生的推荐选拔工作进行监督和解释。

遴选工作小组名单:韩韬(组长)、薛广涛、李劲湘、茅旭初、刘功申、贺光辉、王勇、解蓉、周越、唐飞龙、姜丽红、郁美娟

2、电院各专业培养单位应切实遵守推免政策,按照下达的名额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

3、电院各专业培养单位应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遴选的重要内容。

4、电院各专业培养单位要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5、学院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可信因素纳入学院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各遴选指标分值参考学校相关负责单位的推荐,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以上遴选体系专项加分须经过学校相关负责单位答辩或审核鉴定之后纳入电院遴选指标体系。

其中科研成果特长生的选拔工作由学院负责,申请推免科研成果特长生需满足以下原则:

(1)科研成果特长生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从严把握;

(2)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4)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

(5)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科研成果学术专长学生,将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电院继续对2021届本科生实行《给予高水平科技竞赛获奖的本科生在直升研究生时加分的决定》,具体奖项及加分分值见附件1。科研成果类、竞赛类院内加分优惠与其它加分不可累计。

6、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7、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推荐免试工作,确保选拔工作的透明度。

二、推荐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高,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好,动手能力强的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被推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因违反学业诚信行为受到过记过(含)以上处分、两次(含)以上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且无其他尚未解除的校纪校规处分,未受过退学警告;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被推荐学生必须修完前三学年执行计划中的课程,且在学习期间仅允许一门课程(不包括二专课程和个性化模块课程)有不及格记录,但执行计划中的课程必须在前三学年中已重修通过或参加重修免修考通过;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须不低于425 分或通过学校组织的推免英语资格考试(或托福成绩不低于90 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0 分);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

三、推免生名额

2021年电院推免生推荐名额共290个(含科研成果特长生、中法双学位项目)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23日,公布电院推免工作办法

2、9月25日前,接收竞赛获奖院内加分优惠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及截止时间以各专业通知为准。

3、9月25日10:00前,接收科研成果特长生申请材料,材料包括:

(1)2021年电院推免生科研成果登记表(见附件2)

(2)学术论文全文

(3)其它能证明科研成果特长的材料

上述科研成果特长生申请材料纸质版请于9月25日10:00前提交至电院本科教务办(电院3号楼-113室,登记表须本人签字),电子版请发送至wangjialilan@sjtu.edu.cn

3、9月27日前,科研成果特长生院内答辩;各类遴选专项加分审核鉴定;

4、9月29日前,各专业符合选拔条件的同学在《2021届本科生毕业意向确认表》上签字确认意向,并根据意向情况签署承诺书(推免知情承诺书或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

5、9 月30 日,学院公示推免生名单

6、10 月8 日前,学校公示推免生名单同时将推免生名单上报教育部。10 月12 日-10 月25 日,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yz.chsi.com.cn/tm)查询招生单位招收推免生的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五、其他有关规定

1、正式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落实接收单位,不参加就业推荐、就业派遣,在2021年10月30日前不得办理出国成绩单及其他出国相关学籍、学历证明材料等。

2、学生前三学年平均学积分计算规则:以各专业培养计划要求修读的课程(必修课+限选课)计算。

3、参加经学校备案的学期交换生项目的学生(限交换期限为一年以内的学期交换项目),在本科毕业前必须修满培养计划中的所有课程,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4、出现以下情况,学校将取消学生的推免资格:

(1)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上海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 至3 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最后一学年出现不及格课程(不包括二专课程及个性化模块课程)或未能通过2021年毕业资格审核;

(3)最后一学年有违法违纪、考试舞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B-及以下;

(5)最后一学年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六、本办法由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4204693


附件1:电院关于给予高水平科技竞赛获奖的本科生在直升研究生时加分的决定

附件2:2021年电院推免生科研成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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