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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外交流管理办法

[2019-07-23]

海外交流重点注意事项

1、学生在申请前已经阅读学生手册中《上海交通大学公派本科生出国(境)学习交流方法》;


2、学生承诺在国外交换学习期满后,按期返回上海交大继续未完学业。若逾期不归,上海交通大学有权将该生除名;


3、在海外游学前,学生本人要尽早咨询相关专业教务老师或主管教学副系主任达到出国前交大修课要求,根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并结合项目协定具体条款,课业修读最终能满足上海交通大学的本科毕业条件。同时若按交流项目和培养方案要求在海外游学期间有交大课程需要修读,学生会在相关专业教务老师建议下通过提前选课、课程豁免、学分转换或延期毕业等方式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毕业的所有条件。


4、学生会自行确认被国外学校所录取专业与交大本专业相近, 且在国外修读课程期间,所选课程应与本校本专业培养方案相近。学生将自行与导师及交大任课老师确定国外选修课程,尽可能选择可对应转换交大该学期课程的对方学校课程。若有无法转换但必须修读的交大课程,承诺回校后补修,若在正常毕业期内无法修完,同意延期毕业;


5、无论学生是否离校,若项目要求直研,且本人最终未获得直研资格,此项目资格将被取消。大三派出学生直研需完成交大本科前两年培养计划,其它标准同大四派出学生直研要求。


6、学生应清楚海外交流项目要求,参加选拔需经得家长同意。若选拔通过,不会中途放弃;否则学院概不考虑本人以后交流/实习的申请;


本科教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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