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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7]

关于做好2014年推荐选拔直升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2013】8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确保推荐录取免试直升研究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免试直升研究生的质量,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推荐选拔原则

1、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为改善和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凡有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名额的院(系),必须按下达的名额选拔、录取符合条件的本科生,攻读我校研究生或推荐给其它高校和科研单位。与此同时,学校鼓励各院(系)在确保公开招考名额的前提下,适当接收其他重点大学的优秀推荐免试研究生。

2、2014年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种类型,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学位研究生;专业型名额专门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4年我校继续试行在优秀本科毕业生中推荐选拔直博生,直博生仅限于符合直升条件的本校生源,直博生名额不单列,由各院(系)自定,纳入内推学术型研究生总名额。

3、为了鼓励和吸引更多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上海交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我校今年将结合各学院的推免生选拔工作,继续试行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校内报考鼓励制度。具体方案如下:各院(系)在下达的推免指标之外,可按本院(系)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5%比例扩大学生选拔范围,组织推免生面试。对于表现优秀但未能取得推免资格的本科生,可鼓励其通过国家研究生考试报考本校,给予其优先录取待遇。优先录取分为A、B档,获得A档资格者(控制在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10%以内),如其所报学科门类的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即可直接进入录取程序;获得B档资格者,如其所报学科门类的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即可直接进入复试选拔程序,如通过则优先录取。学院获A档及B档总人数不超过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及2014年本学院(系)可招考应届学生人数的15%。

4、各院(系)应成立推荐选拔录取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的成员包括:院(系)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系主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系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及3-5名专家、教授等。招生工作小组须制定本院(系)切实可行的推荐选拔方案,并对本院(系)学生的推荐、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学生对其提出质疑时,招生工作小组要提供书面说明,负责向学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的办法。

5、各院(系)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本院(系)的推荐免试工作,确保选拔工作的透明度。推荐免试录取名单经教务处与研究生院审定后,将进行网上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

6、所有免试直升的招收名额均从当年各院(系)计划内招生名额中扣除。

7、学院接收校内外推免学生数不得超过学院硕士生招生计划人数的65%。

8、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与实践能力,促进院(系)间优秀学生的交流,对具有特殊才能与专长但总学积分稍低的学生,学校将划拨10个名额用于破格免试直升。各院(系)可向学校推荐在校期间在省(市)级及以上科技竞赛及评选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或在国际大赛中获奖的学生,并附有关材料(《上海交通大学免试直升研究生申请表》、学院推荐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大表等),由学校统一审核、从严掌握。

   二、推荐选拔条件

推荐选拔免试直升研究生(含直博生)的条件为:

1、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好,动手能力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本科生;被推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无违纪违规行为,未受过退学警告;

2、原则上被推荐学生必须修完前六个学期执行计划中的课程(五年制专业学生必须修完前八个学期执行计划中的课程);且在学习期间仅允许一门课程(不包括二专课程和任选课)有不及格记录,但该课程必须在前六学期(五年制专业学生在前八学期)中已重修通过或参加免修考通过;

3、国家英语六级成绩须不低于440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90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

4、各院(系)推荐选拔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直升名额和选拔原则,按照学生前六个学期(前八个学期)平均学积分排名确定学生是否具有申请直升的资格,前六个学期(前八个学期)平均学积分以计划内课程(必修课+限选课)计算;

5、所有直升学生的学积分专业排名须为前50%以内;

6、参加经学校备案的学期交换生项目的学生(限一年以内的学期交换项目),学分转换的成绩不纳入学积分计算,但在本科毕业前必须修满培养计划中的所有课程,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否则取消直升资格。

三、操作程序

1、内推差额面试。各院(系)推荐选拔录取工作小组组织专家、教授根据本学院直升名额对具有申请资格的学生进行面试(亦可辅以笔试方式进行,但面试名单须在面试前公示),选拔本校直硕生、直博生、外推生及A档、B档学生。面试名额由各院(系)根据推免生名额的110%-130%自定。面试(或笔试)重点考察学生所掌握的专业基础、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

2、面试后,各院(系)推荐选拔录取工作小组将推荐的学生名单在规定时间报教务处注册与学务中心,经学校审核公示,确定获得推荐免试直升资格的学生名单后,报研究生院及报考硕士生学科(专业)所在的学院,参加学院(系)复试录取工作。

3、复试工作。凡获得优先录取资格的推荐学生必须参加所申请学科(专业)组织的复试选拔,复试后,确定学生推免生(含A档或B档学生)名单。复试不合格者,取消推免生(或A档及B档)资格。复试时间、地点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4、为保证学校外推率,各学院可适当扩大外推生的名额,但不得超过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3%。获得外推资格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持对方学校接收函到教务处注册与学务中心领取教育部表格,逾期视放弃资格处理。

5、具有招收非本学院推免生计划的本校招生单位,不得招收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也不得将计划用于招收其他高校的学生。

四、时间安排

1、9月17日,各院(系)向学生公布本院(系)和相关院(系)拟招收免试硕士生、直博生名额,布置直升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

2、9月27日前,各院(系)根据学生申请(申请学生须提交《上海交通大学免试直升研究生申请表》和成绩大表)和面试情况,确定推荐的学生名单,于规定时间内将各“汇总名单”送教务处审核(请将电子版名单发送Email至cfier@sjtu.edu.cn);同时,各院(系)正式向校内有关拟接收院(系)或其他高校及科研单位推荐。

对于获得校(院)内免试推荐及A、B档优先录取资格的学生,推荐名单经教务处审核后,各院(系)本科教务办将推荐校内免试直升学生的《上海交通大学免试直升研究生申请表》和学生成绩大表转交研究生教务办,跨院(系)名额由学生所在院(系)确认符合推免条件后,将《上海交通大学免试直升研究生申请表》和学生成绩大表转交接受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其他名额由教务处确认符合推免条件后,将《上海交通大学免试直升研究生申请表》和学生成绩大表转交接受院系研究生教务办。

对于获得免试外推资格的学生,教务处审核学院上报名单后,为其统一开具直升资格证明一份;

3、为保证免推生专业复试工作正常开展,学指委、校艺术团、团委也必须在9月27日前向教务处注册与学务中心上报推荐学生名单,同时各院(系)上报破格学生名单,逾期不再受理,名额做校内调剂。

4、9月29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获得推荐免试直升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并由研究生院招生办通知各院(系)安排、组织免试推荐学生参加所申请专业的复试。

5、10月21日,各院(系)上报外推生录取情况,凡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外推生,将被取消外推资格。

6、获得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学生:

10月11日-31日间,领取教育部推免生登记表,并凭免试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由教育部组织的网上在线报名。领取教育部“推免生登记表”及“免试校验码”等事宜,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11月10日-14日间,进行网上确认和图像采集(具体细则见校研招网相关通知);

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以上工作,如未返还教育部《推免生登记表》,或未完成全国网上在线报名及网上确认的学生,将被取消直升资格,同时也不再具有研究生入学考试资格。

7、获得免试直升博士研究生资格的学生:

10月11日-31日间,领取教育部《推免生登记表》(具体事宜由教务处另行通知),在研招办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网上在线报名,并下载打印《报考上海交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送至所报院系,如未返还教育部《推免生登记表》,或未完成学校网上在线报名的学生,将被取消直升资格,同时也不再具有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资格(具体详见校研招网上的“博士生招生简章”)。

8、获得免试直升资格的学生名单须经学院(系)及学校公示,学院(系)公示时间由学院(系)自定,学校将于10月中下旬进行网上公示,经查不符合直升资格的学生,将被取消免试直升资格。

   五、其他有关规定

1、正式获得免试直升资格的学生必须与所在学院(系)签定承诺书,不得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也不能列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各院(系)在推荐选拔时应做好调查、了解和宣传工作,凡发生获得免试直升资格的学生放弃名额的现象,在以后年度中扣除推荐院(系)的直升指标。

2、教育部下发的《推免生登记表》不得复印、转让、涂改、浪费,一旦发现即取消直升资格。

3、录取为直博生者,自入学之日起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培养年限一般为4-5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在学期间不得退学,学校亦不受理其自费出国和就业事宜;攻读博士期间,实行硕博贯通制培养和博士生资格考试,如经博士生资格考核筛选不合格者,原则上按退至攻读硕士学位处理。

4、出现以下情况,学校将取消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直升资格:

(1)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伪造证书或证明材料;

(2)最后一学年出现不及格课程(不包括二专课程及任选课)或未能通过2014年毕业资格审查;

(3)最后一学年有违法违纪、考试舞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B-及以下;

(5)最后一学年,未获得学校学士学位证书。

本通知解释权归教务处和研究生院。

 

                                                                                       上海交通大学 教务处/研究生院

                                                                                             二Ο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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